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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外汇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拉近企业与基层外汇局的距离, 9月 12日 ,张掖市中心支局联合多家辖内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2014丝绸之路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暨绿色有机产品(张掖)交易会”会展中心广场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张掖市中心支局与商业银行的宣传人员着装整齐、披戴绥带,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前来咨询政策的企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为切实保证宣传效果,提升宣传影响力,除选取张掖市玉水苑主会场作为主要宣传阵地外,张掖市中心支局还在张掖市滨湖广场、会展中心正门、新区张掖宾馆等人流量大、客商密集的地方安排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本次宣传内容以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措施以及便利优势为主,通过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讲解、咨询等形式,让企业和居民了解最新最真实最有用的外汇政策。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社会舆论反应良好,成效显著。此次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台2个,宣传展板5块,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本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张掖市中心支局与社会各界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公众了解执行外汇政策、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也进一步展现了基层外汇局和商业银行业务工作人员过硬的专业素养以及奉献社会、服务大众的积极精神面貌,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4-10-23/gansu/2014/10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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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实体经济现实需求,增强创新服务意识,促进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跨境运作模式相衔接,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甘肃省分局深入企业实地调查,为企业解答相关外汇政策,解决企业实际需求。 一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外汇政策需求。 2014年 10月 28日 ,省分局一行5人赴金川集团财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金川集团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二是为企业解答外汇相关政策。省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对日常业务中可能遇到的操作问题做了提示,同时建议金川集团更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避免汇兑损失,并积极拓展境内外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银行网络优势,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三是加强沟通,及时跟进,做好对接。为加快金川集团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及时启动,省分局将继续加强与总局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总局汇报金川集团实际业务需求,争取总局政策支持。同时,省分局要求金川集团及企业选择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总局批复同意后,立即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让政策尽早惠及企业。 2014-10-30/gansu/2014/103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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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3月18日 上午,金昌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2014年外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中心支局副局长,商务局、国税局相关领导,全市5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金川公司等19家外汇名录企业分管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4年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3年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综合考核情况。金川公司代表涉外企业就企业进出口形势及目标任务作了发言,各外汇指定银行围绕外汇业务发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政策需求等方面依次进行了汇报发言。经讨论发言,参会企业普遍反映当前欠缺外汇业务人才和知识储备,期盼外管局和外汇指定银行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 会上,中心支局副局长作了题为“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共同促进全市涉外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讲话。讲话简要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涉外经济取得的成绩,回顾了近年来的全市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深入剖析了当前国内外及全市涉外经济形势,并对开创2014年全市涉外经济新局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切实提高监测分析水平,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提升素质,凝聚合力,推动涉外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讲话重点强调,外汇指定银行要大胆创新提增活力、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信息反馈;各涉外企业要坚持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要提高汇率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运用各种避险工具防范汇率风险,要科学选择贸易融资工具、结算方式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会议并就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外汇指定银行要切实履行好代位监管职责,高度重视业务合规性、贸易真实性审查上应承担的责任,坚决杜绝逃汇、套汇等外汇违法行为;二是要严格落实联系人制度,银行、涉外企业要于3月底前将各单位联络人信息报送金昌市中心支局;三是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企业要高度重视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中各种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开办的新业务、改革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外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需求等向中心支局反映。 此次会议,是金昌市中心支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外汇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全市涉外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振政银企共同做好对外经济的决心和信心、推动全市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4-05-13/gansu/2014/05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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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外汇政策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外汇管理局平凉市中心支局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内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效良好。 一、前期准备扎实高效。一是成立了以外汇局平凉市中心支局为领导、各外汇银行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小组,确定了宣传重点为“近年来新出台的外汇政策法规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新成果”。二是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中心支局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宣传单位围绕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内容,积极利用营业窗口发放纸质宣传单和电子屏字幕滚动宣传的方式,建立宣传的长效机制。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要求宣传单位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网络媒介方式,拓展宣传覆盖面。四是向外汇指定银行发放宣传材料,制定“诚信兴商”宣传标语,统一宣传内容和宣传口径。 二、户外宣传成效突出。 11 月6日 上午 ,平凉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宣传人员,在平凉市公园路开展了集中宣传。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平凉市诚信兴商宣传月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横幅,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等外汇政策宣传资料和“中国外汇”微信图标。宣传人员累计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单10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个人外汇理财、自费出国旅游、出境朝觐外币兑换等问题50多条。通过宣传,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知识和外汇政策法规的了解。 三、军营宣传别具特色。 11 月6日下午 ,平凉市中心支局组织宣传人员来到平凉市武警消防支队,开展了“送外汇知识进军营”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讲课”、“你问我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活泼生动的方式向部队官兵传送了近年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居民常用的外汇知识,并对部队官兵提出的个人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外币现钞兑换及如何防伪等12条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受到官兵好评,有效扩大了宣传群体。 四、网络宣传高效快捷。活动期间,各宣传单位借助手机短信、“中国外汇”微信、“平凉外汇服务”QQ群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外汇知识宣传。其中平凉市中心支局编发6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中心支局外汇宣传简报》,内容涉及“2014年新实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2014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新内容”、“银行结售汇管理办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规定”等,通过“平凉外汇服务”QQ群向辖内外贸企业和银行宣传外汇政策。外汇指定银行编写“合规经营外汇 诚信发展经济”、“学习外汇知识 了解外汇风险”等主题宣传标语,介绍外汇政策和中国外汇微信号,发送手机短信1万余条,“中国外汇”微信号受关注的群众增加820人。 (外汇局平凉市中心支局) 2014-11-25/gansu/2014/11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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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涉外经济发展,更加透彻地把握改革进程,了解辖区服务贸易情况,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来到兰州正大有限公司泾川分公司开展服务贸易付汇情况调查。调查组通过会议座谈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付汇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企业提出的付汇困难进行了解释和政策讲解,对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变化新常态下如何规避汇率风险进行了指导,得到了企业的肯定和赞扬。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泾川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于2013年8月正式投产运营。按照技术进口合同约定,企业每月需按净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外方饲料配方专利权使用费。现场座谈上,企业负责人首先谈了对服务贸易改革实施效果的体会。企业认为服务贸易管理改革简政放权,将审核权下放外汇指定银行,使得市场主体掌握更充分的自主权,极大地便利了企业。改革后,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付汇业务,银行原则上不再审核交易单证,企业完成单笔付汇业务的时间大幅缩短,有利于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成本。改革后一年多时间内,企业的付汇业务办理基本是顺利的,但有2笔大额付汇业务因付汇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银行拒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支付。其次,外汇局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解释,使企业真正理解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旨,明确了产生付汇困难的真正原因是企业成立初期对增值税免征业务流程不清楚,造成外方提供的发票金额比实际需要支付的技术转让费金额小,不符合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银行审单的要求,消除了企业对外汇银行服务的误解。同时外汇局表示将通过平凉市“三位一体”涉外企业服务平台,将此情况尽快反馈至国税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再次,外汇局向企业讲解了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新特点,提示企业要增强汇率避险意识,选择合适的汇率避险产品,减少汇兑损失。最后,企业带领外汇局工作组参观了现代化的饲料生产流程和厂房设备。 2015-04-24/gansu/2015/042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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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金昌市中心支局针对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制定了“四位一体”的管理方针,全面推进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 “四位一体”管理方针即由法规学习、体制建设、系统操作、核查预警四方面和“维护辖区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个目标组成。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收集其监管对象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开展非现场监测和核查,并及时处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滞留数据和异常信息,评估风险,及时预警,并以适当方式处置可疑、异常线索或行为。 (一)法规学习是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体系建立的根本保障。2013年以来为了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发布多个法规政策,从直接投资、对外债权债务、外汇衍生工具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法规修订,既是为了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对外贸易的需要,也是为了给加强外汇监管提供有力抓手。金昌市中心支局积极开展法规学习,明确监管职责,亮明监管底线,转变工作思路来逐步实现了监管体系的改革,实现了业务监管事前向事后的重心转移。 (二)体制建设是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体系建立的有生力量。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体系是立足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职责的一项长期和综合监管,是全面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的一项系统性工作,外汇局通过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有序运转的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组织框架,保证事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金昌市中心支局在实施中专门设立资本项目监管岗,根据总局发布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辖区工作实际的细则,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为落实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做好制度保障。 (三)系统操作是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体系建立的重要依托。2013年5月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线后外汇局在监管技术层面实现以电子化、网络化为基础的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系统,打造非现场监管信息平台,利用计算机网络和软件程序实现了对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信息采集网络化。金昌市中心支局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实现了数据核对、汇总、监管报表生成的自动化,提高分析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通过核查预警规范市场是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体系建立的最终目标。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简单说就是为了知道交易主体在做什么,有没有违规,有没有违规的可能,所以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的最终运用就是为现场检查提供线索进而使外汇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金昌市中心支局充分利用各个系统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非现场监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提示和纠错,以达到预防风险,规范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2014-10-23/gansu/2014/10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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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甘肃省分局积极开展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一是制作宣传展板,提高社会影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张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宣传展板的通知》的要求,甘肃省分局制作了14套《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宣传展板,发送甘肃省辖属各市、州中心支局,于 5 月 4 日 同步在对外窗口服务显著位置整齐摆放,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认识。二是印发宣传册,提高公众的申报意识。为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宣传,甘肃省分局自行印制了2万份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宣传册,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在所有营业网点宣传栏位置摆放,深入宣传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修改内容等知识,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解答了社会公众比较关心的个人结售汇、跨境收付等问题,提高社会公众的申报意识。三是多渠道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为进一步扩大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宣传范围,甘肃省分局根据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内容,编制标语,要求所有外汇指定银行在业务窗口电子屏幕上进行滚动播放一年,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四是以培代训,提高宣传效果。4月下旬,甘肃省分局举办了全省《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视频培训班,详细阐述了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修订目的、依据和主要内容,既帮助了主要业务人员熟练掌握新的申报要点,又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外,甘肃省分局还建立了甘肃外汇QQ群、微信群,多渠道开展宣传,增强涉外主体申报的自觉性。 2014-06-19/gansu/2014/06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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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外汇检查部门与海关缉私部门合作机制的工作部署,加强两部门打击走私及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合作,6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与兰州海关缉私局共同签署了《打击走私和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在签字仪式上,省外汇局副局长和兰州海关缉私局局长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和兰州海关缉私局同志交接了《合作备忘录》,并就合作具体事宜进行了接洽和商讨。《合作备忘录》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双方协调配合的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二是共同建立违法主体“黑名单”;三是共同开展工作合作和调查研究;四是加强议定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和兰州海关缉私局议定,下一阶段,双方将以甘肃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系配合办法》为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走私和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近期,双方将同赴兰州海关机场办事处,开展个人携带外币出境情况专题调研,了解相关情况,提高对个人外币现钞流动的管理水平。 2014-07-23/gansu/2014/07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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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分析当前全省外汇形势,全面掌握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资金营运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于 4月 25日 组织召开了2014年一季度外汇形势分析座谈会。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分析了一季度全省外汇形势,介绍了一季度全国外汇形势和全省进出口形势,通报了一季度各外汇指定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各外汇指定银行就一季度外汇资金运营情况、支持甘肃省涉外经济发展措施,特别就外汇理财、外汇衍生产品开展等情况,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最后,省分局对各外汇指定银行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外汇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外汇政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不断提高外汇信息共享度。 2014-05-13/gansu/2014/05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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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074亿元,支出11120亿元,顺差195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568亿元,支出8206亿元,顺差336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06亿元,支出2913亿元,逆差140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39亿美元,支出1649亿美元,顺差2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15亿美元,支出1217亿美元,顺差49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55 290 13,074 1,939 -11,120 -1,649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62 499 11,568 1,715 -8,206 -1,217 2.服务贸易差额 -1,407 -209 贷方 1,506 223 借方 -2,913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23 3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33 -35 贷方 176 26 借方 -409 -61 2.4旅行差额 -1,363 -202 贷方 643 95 借方 -2,006 -297 2.5建设差额 35 5 贷方 71 10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13 2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22 3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9 -13 贷方 16 2 借方 -105 -1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5 11 贷方 139 21 借方 -64 -1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4 14 贷方 294 44 借方 -200 -3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4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0 贷方 6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10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 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 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 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 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11-29/gansu/2016/11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