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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5-06/zhejiang/2024/0506/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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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5-06/neimenggu/2024/0506/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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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430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56亿元,进口16053亿元,顺差250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44亿元,进口3677亿元,逆差15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2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16亿美元,进口2780亿美元,顺差13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971 137 贷方 20700 2916 借方 -19729 -2780 1.货物贸易差额 2504 353 贷方 18556 2614 借方 -16053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533 -216 贷方 2144 302 借方 -3677 -518 2.1加工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70 10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54 8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452 -64 贷方 517 73 借方 -969 -137 2.4旅行差额 -1225 -173 贷方 198 28 借方 -1423 -201 2.5建设差额 43 6 贷方 94 13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9 -20 贷方 3 0 借方 -142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1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1 贷方 103 15 借方 -322 -4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7 22 贷方 412 58 借方 -255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8 34 贷方 644 91 借方 -406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8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5-06/zhejiang/2024/0506/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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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银行结汇13061亿元人民币,售汇14242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5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027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结汇1840亿美元,售汇2007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22亿美元,累计售汇5670亿美元。 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0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039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178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17584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60亿美元,对外付款6205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58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6555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5-06/zhejiang/2024/0506/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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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泸州“3.26非法经营案”刑行衔接,近日,泸州市外汇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泸州合江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专案协作联席会。 会上,合江县公安局重点介绍了该案法院判决情况,泸州市分局详细解读了外汇局行政处罚流程、处罚标准、罚没款缴纳等政策,双方就后期如何开展行政处罚取证、如何做好刑行衔接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沟通当前开展行政处罚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外汇局表示,一是市分局高度重视该案的推进和协作,将竭尽全力推进该案后续行政处罚落地,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衔接,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双方要继续加大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以判决书中的4个非法买卖外汇交易对手为突破口,依法合规开展行政处罚,争取实现泸州非法买卖外汇行政处罚的突破;三是双方要建立常态化对接和协作机制,注重在非法经营、出口骗税、跨境赌博等线索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升办案效率和刑行联合打击效能。 2024-05-06/sichuan/2024/0506/2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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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4月30日) 2024-05-06/sichuan/2024/0506/2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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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外币兑换服务水平,黑龙江省分局不断扎实完善外币兑换服务保障体系,从优化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的数量及布局、丰富外币可兑换币种、规范并推广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升兑换质效。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7家银行1300余家银行网点具备个人外币现钞兑换资格,形成了以银行网点为主,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及自助兑换机为补充的外币兑换体系,遍布全省13个市(地)及辖属县域,覆盖口岸、机场、商圈、酒店等重要场景,可支持美元、欧元、卢布、日元、港币、英镑等22种外币兑换,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全面外币现钞兑换服务,为亚冬会做好外币兑换服务保障。 2024-05-06/heilongjiang/2024/0430/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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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0万亿美元)。 2024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32万亿美元)。 2024-05-06/zhejiang/2024/0506/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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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海关申报为边民互市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的货物贸易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海关申报为边民互市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的货物贸易,其涉外收付款应申报在“121990-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边民互市”或“市场采购贸易”字样。 2024-05-06/tianjin/2024/0506/2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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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张文红介绍2024年一季度金融运行和外汇收支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先生,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2024年一季度金融运行和外汇收支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先生,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张文红女士。 下面,首先请朱鹤新先生作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朱鹤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回升向好。一是降准0.5个百分点,释放中长期流动性超过1万亿元,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二是适时降息,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0.25个百分点,引导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降低0.25个百分点,降幅超出市场预期。三是5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PSL)额度发放完毕,支持“三大工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四是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五是促进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综合施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加强跨境贸易投资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有序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 截至目前,政策实施已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金融总量稳定增长。3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为8.7%,一季度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2.9万亿元;M2增速为8.3%,一季度新增12.5万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为9.6%,一季度新增9.5万亿元。这些数据表明,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保持稳固。二是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一季度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为3.75%,同比降0.22个百分点;特别是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3.71%,同比降0.46个百分点。三是信贷结构持续优化。3月末,金融机构高技术制造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涉农贷款和民营经济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27.3%、20.3%、13.5%和10.7%,均明显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刚才向大家通报了,我们全部贷款的增速为9.6%。四是信贷节奏平稳。2023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较快,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在这个方面做了努力,加强引导信贷均衡投放,缓解金融机构“冲时点”现象。今年一季度贷款投放比例向历史平均水平回归,为未来三个季度的信贷增长留足空间。五是外汇市场展现出较强韧性。大家也非常关注,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稳中有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稳健。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外汇储备总体稳定。 总的看,前期出台的一系列货币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发挥作用,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开局良好。未来货币政策还有空间,我们将密切观察政策效果及经济恢复、目标实现情况,择机用好储备工具。 关于今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具体情况,请王春英副局长来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春英:大家下午好,下面我通报2024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今年以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像刚才朱行长谈到的,外汇市场运行展现出较强韧性,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理性有序。 从具体数据看,今年一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586亿美元,对外付款1655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亿美元;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银行结汇5422亿美元,售汇567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8亿美元。具体表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跨境资金小幅净流入。一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支总体呈现顺差,其中,1-2月跨境资金表现为净流入;3月转为净流出,存在季节性等因素影响,特别是春节后外贸企业开工生产、集中采购原材料,进口支付需求上升带动跨境支出增多,待产品出口销售后,未来相关跨境收入将会增加。 第二,银行结售汇小幅逆差。一季度,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8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同比下降3%,售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当前,企业获取人民币资金的便利度提升、方式更加多元。比如,通过“近结远购”掉期工具,当期将部分外汇资金转换成人民币来使用,并约定未来再转换回来,替代减少了部分当期结汇。 第三,结汇率和售汇率均表现为稳中有降,企业结售汇意愿保持理性。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外汇收入结汇率为62.2%,较2023年同期小幅下降1.6个百分点,结汇需求略有减弱;衡量购汇意愿的外汇支出售汇率为66.5%,下降1.8个百分点,购汇意愿并未持续上升。近年来,境内主体逐步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汇率预期更加平稳,主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结售汇,外汇交易的理性程度明显提升。 第四,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继续增长,市场经营主体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持续增强。一季度,企业利用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3958亿美元,同比增长23%;企业套保比率为28.1%,较2023年同期上升3.2个百分点。前两个月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超过5000家。 第五,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截至今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57亿美元,较2023年末增加77亿美元,余额变化主要受汇率折算、资产价格变动等估值因素影响。 以上是我通报的2024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 2024-05-06/yunnan/2024/0506/1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