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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江苏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徐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辽宁籍冯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冯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081.79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上海籍周某分拆逃汇案 2015年1月至12月,周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4.9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上海籍沈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吉林籍隋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8-12-07/dalian/2018/1207/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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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合规经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银行业务水平。近日,眉山市中心支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分行开展了外汇业务政策培训,针对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常见业务问题和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讲解。 2019-01-02/sichuan/2019/0102/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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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月2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1-02/ningbo/2019/0102/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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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浙江省分局参与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试点将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的开展将支持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稳步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浙江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完)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19年1月2日 2019-01-02/zhejiang/2019/0102/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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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深圳市分局参与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的开展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大湾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稳步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01-03/shenzhen/2019/0103/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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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给“2018年环攀枝花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的各国运动员提供全方位的后勤保障,攀枝花市中心支局督促辖内银行做好外币兑换工作,切实提升外汇业务服务质量,助力比赛顺利开展。 2019-01-03/sichuan/2019/0103/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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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2月29日) 2019-01-03/hubei/2019/010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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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2月29日) 2019-01-03/hubei/2019/0102/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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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12月29日) 2019-01-03/hubei/2019/0102/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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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heilongjiang/)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黑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经常项目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资本项目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 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外汇检查处 10 现行有效 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外汇检查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外汇检查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外汇检查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外汇检查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18-12-28/heilongjiang/2018/1228/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