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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 2015-05-27/shanxi/2015/0527/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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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542亿元,支出2123亿元,逆差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238亿美元,支出328亿美元,逆差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581 -90 贷方 1542 238 借方 -2123 -328 1.1加工服务差额 70 11 贷方 73 11 借方 -3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0 6 借方 -17 -3 1.3运输差额 -117 -18 贷方 461 71 借方 -578 -89 1.4旅行差额 -677 -105 贷方 64 10 借方 -741 -114 1.5建设差额 -6 -1 贷方 54 8 借方 -60 -9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0 -5 贷方 26 4 借方 -56 -9 1.7金融服务差额 16 3 贷方 36 6 借方 -20 -3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1 -20 贷方 38 6 借方 -169 -26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51 39 借方 -208 -32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6 36 贷方 487 75 借方 -251 -39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6 1 借方 -11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6 1 借方 -10 -1 注: 1. 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1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3-02/qingdao/2021/0302/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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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542亿元,支出2123亿元,逆差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238亿美元,支出328亿美元,逆差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581 -90 贷方 1542 238 借方 -2123 -328 1.1加工服务差额 70 11 贷方 73 11 借方 -3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0 6 借方 -17 -3 1.3运输差额 -117 -18 贷方 461 71 借方 -578 -89 1.4旅行差额 -677 -105 贷方 64 10 借方 -741 -114 1.5建设差额 -6 -1 贷方 54 8 借方 -60 -9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0 -5 贷方 26 4 借方 -56 -9 1.7金融服务差额 16 3 贷方 36 6 借方 -20 -3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1 -20 贷方 38 6 借方 -169 -26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51 39 借方 -208 -32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6 36 贷方 487 75 借方 -251 -39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6 1 借方 -11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6 1 借方 -10 -1 注: 1. 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1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3-03/shenzhen/2021/030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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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20年《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19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外汇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发〔2019〕16号)。截至2020年末,全国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共23家。 为方便查询,机构名单按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完) 2021-03-03/qingdao/2021/0303/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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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完) 2021-03-01/qingdao/2021/0301/1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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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等。(完) 2021-03-03/neimenggu/2021/0303/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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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外汇局黄岛支局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和上级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副局长(主持工作)戴华伟代表党组作工作报告,副行长、副局长边疆主持会议,各党组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表彰了2020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和优秀行员,总结了2020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 会议指出了2020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号召全行、全局干部职工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切实增强做好2021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2021年支行、支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行、上级局工作部署,稳中求进、好上添新,坚持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内部管理与对外履职双提高,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确保安全生产基础上,用创新思维和务实精神,多做有价值、有意义、有实效的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传导落实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更加精准有效。三是不断优化金融管理和服务,以更高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四是促改革、促便利、促发展、防风险,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发展。五是强化底线意识,加强法人银行机构监测管理,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六是坚持创新赋能,不断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持续开展“争做有温度的人”活动,深化“暖心工程”,推进民主管理,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2021年要发扬“牛”的精神,吃苦耐劳,勇肩重担,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2021-03-03/qingdao/2021/0303/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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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外汇业务和政策的分享交流,努力提升外汇局和人民银行系统之间的交流,形成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3月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组织开展“聚智汇”外汇政策分享会第一讲活动,分管局领导、省分局各处室负责同志、青年同志和人民银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会议。 分享会从经常项目职责及业务概况、管理框架及近年政策调整、面临挑战及应对、未来工作思路等方面介绍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并在现场开展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局领导充分肯定了分享会的意义和效果,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殷切希望。 本次活动是外汇局安徽省分局首次利用政策分享会方式搭建业务学习平台,为促进与人民银行互动交流、推动青年干部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聚智汇”外汇政策分享会将持续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履职热情,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021-03-03/anhui/2021/0303/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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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20年《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19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外汇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发〔2019〕16号)。截至2020年末,全国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共23家。 为方便查询,机构名单按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完) 2021-03-03/shenzhen/2021/0303/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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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http://www.gov.cn/premier/2021-02/19/content_55876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