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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5-00080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5-04-16
  • 名       稱:
    2025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 文       號:
2025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交易單證需要具備什麼要素?

答: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涉及紙質或電子的交易單證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通行商業慣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

(一)包含交易標的、主體、金額等要素的合同(協議);

(二)發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標的、主體、金額等要素的結算清單(支付清單);

(三)其他能證明交易真實合法的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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