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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3-00148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7-27
  • 名       稱: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三十五)
  • 文       號: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三十五)

間接申報中關於機構和個人身份的認定。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匯發〔202310號),機構按照註冊地國家或地區確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個人按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確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持有境外永久居留證、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非中國居民;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其他中國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中國居民;同時持有所屬國籍(地區)身份證件和永久居留證件的個人,鑒於國際收支統計採用經濟利益中心的居民原則,優先按照永久居留證件認定居民身份;持有中國護照的個人需同時配合其他有效證件進行認定,即同時持有中國護照和境外永久居留證的個人認定為非中國居民,不持有境外永久居留證的個人認定為中國居民。

機構常駐國家(地區)是指其註冊地國家或地區,個人常住國家(地區)按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確定。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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