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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6-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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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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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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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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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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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天津市分局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研究起草了《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鉴于该政策已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满足市场实需,便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bxmywk@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试点业务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邮政编码:30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试点业务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22-23209446。
附件: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