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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6-00148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8
  • 名       称:
    2026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9)
  • 文       号:
2026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9)

境外个人如向境内红十字会捐赠,是否仍需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有关规定办理?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含)国家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不登记和免予社团登记的部分团体接受或向境外捐赠,应凭申请书在银行办理外汇收支手续。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中国红十字总会属于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可凭申请书在银行按规定直接办理捐赠外汇业务,无需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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