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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4-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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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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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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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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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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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
2023年度FDI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请相关经营主体尽快完成申报。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天津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FDI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申报2023年度ODI存量权益数据。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要求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由外汇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请尚未完成申报的经营主体,尽快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如有疑问,请联系注册地外汇局,咨询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022-23209129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022-6623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