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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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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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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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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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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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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二)
个人手持现钞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结汇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个人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