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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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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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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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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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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结售汇业务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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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结售汇业务问答(一)
合作银行总行申请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合作银行总行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2年(含)以上。
(二)上年度外汇资产季平均余额在等值2000万美元(含)以上。
(三)近2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等级为B级(含)以上。
(四)具有完善的合作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五)申请合作掉期业务,应取得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2年以上,且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在最近2年均达到即期结售汇业务规模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