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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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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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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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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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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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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六)
间接申报中机构申报主体如何申请关闭涉外收入网上申报功能?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印发)中附件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八条:机构申报主体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关闭涉外收入网上申报功能,经办银行应登录“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关闭该机构的网上申报功能,自关闭网上申报之日(T)后第一个工作日(T+1)起,该机构不能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