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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024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2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2

境内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常为海外公司在境内提供临时办公场所、会议场所和办公设备的商务租赁服务,收取相应费用,则该项收入应如何申报?

①如境内商务服务公司为境外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会议场所和办公设备而收取的费用为租金,应申报在“223010服务贸易-旅行-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

②如境内公司为境外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会议场所、办公设备及人员而收取的费用为中介服务费,应申报在“22805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会议场地租赁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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