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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008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支持和金融服务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支持和金融服务

    近期天津突发疫情,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支持和金融服务保障,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向全市银行机构提出,在全面落实外汇绿色通道政策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外汇服务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银行机构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继续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是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机构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是企业办理与疫情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机构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是银行机构可引导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企业名录登记、外债登记、股权激励计划登记以及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等外汇业务,货物贸易项下登记业务可通过互联网邮箱(jinkouke@163.com)提交申请,尽量实现“不见面、不接触”式业务办理。

    五是银行机构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引导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对于个人客户必须到网点办理的业务,银行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时效,有效避免业务办理人员长时间集中聚集。全力保障北京冬奥会个人用汇便捷高效。

    六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机构可先行办理,事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报备。

    七是以上政策措施执行和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公布了各部门联系电话,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辖内外汇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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