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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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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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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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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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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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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9
境内A研究所与境外B公司签订资助合同,由境外B公司提供境内A研究所每年所需的部分资金,境内A研究所定期向境外B公司提供一种专业的数据统计表,但不包括具体数据内容的提供。境内A研究所收到资助费应如何申报?
①若研究成果对于境外B公司来说价值远小于资助金额,则应将资助费申报在“42199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捐赠和无偿援助-其他捐赠及无偿援助(与固定资产无关)”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收到资助研究费用。
②若研究成果对于境外B公司来说有价值且与资助金额相当,则二者签订合同视为研究服务合同,该笔资助费应申报在“22801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研发成果转让费及委托研发”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收到资助项目研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