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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251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3
  • 名       称: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六)
  • 文       号: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六)

问: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应当如何办理在境内以外币支付其内部外交人员境内工资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用于在境内以外币支付驻华外交机构内部外交人员的境内工资,支付时可直接划转至外交人员的境内个人外汇账户,或提取外币现钞后支付。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应向银行提供工资清单,银行审核真实性、合法性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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