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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250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2
  • 名       称: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五)
  • 文       号: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五)

问:驻华外交机构与其派驻境内的领事机构之间可以办理境内外汇划转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驻华外交机构与其派驻境内的领事机构之间可以办理境内外汇划转,驻华外交机构应向银行提供与收款机构的关系书面说明,银行审核真实性、合法性后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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