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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249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1
  • 名       称: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四)
  • 文       号: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四)

问:驻华机构人员应当如何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办理个人购汇、结汇、外币现钞存入、外币现钞提取业务,凭《外交入员证》《行政技术人员证》《国际组织人员证》等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购汇、结汇、外币现钞存取及时纳入个人系统,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备注“享有外交豁免待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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