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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248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0
  • 名       称: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三)
  • 文       号:
2021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三)

问:驻华机构向境内机构支付房租、租赁费、学费等,可以使用外币结算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驻华机构向境内机构支付房租、运费、租赁费、保险费、学费等,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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