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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227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3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4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4

境内某进出口公司与境外货船约定,凡货船在港口由于装货而滞期的应由境内进出口公司支付船主滞期费,若货物装船后货船提前离港则由船主向境内进出口公司支付速遣费。该滞期费和速遣费应如何申报?

滞期费的支出,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货船滞期费;速遣费是船主支付给进出口公司的对提前装完货物的奖励,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货船速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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