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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132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7-13
  • 名       称:
    2021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七)
  • 文       号:
2021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七)

对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未涉及而38号文有规定的,是否按38号文执行?

    答:《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是对经常项目现有法规的全面整合,不涉及现有政策实质改动和重大调整。38号文规定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不一致或有冲突的,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执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未涉及的,仍按3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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