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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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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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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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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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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1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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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1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问:境外公司租用境内保税区仓储服务公司的保税仓库储存货物,其收到的仓储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应根据仓储地点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而不是根据提供服务者的注册地。与运输有关的仓储费,应申报在“22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相应项下;其他仓储费,应申报在“22804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
海港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海港仓储费。
空港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2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其他空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空港仓储费。
其他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3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其他运输方式-其他运输方式的其他服务”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