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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087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5-11
  • 名       称:
    2021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 文       号:
2021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问:境外公司租用境内保税区仓储服务公司的保税仓库储存货物,其收到的仓储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应根据仓储地点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而不是根据提供服务者的注册地。与运输有关的仓储费,应申报在“22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相应项下;其他仓储费,应申报在“22804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

    海港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海港仓储费。

    空港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2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其他空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空港仓储费。

    其他港口货物储存和仓储费,应申报在“22203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其他运输方式-其他运输方式的其他服务”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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