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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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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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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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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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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1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个人购汇业务需要填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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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1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个人购汇业务需要填写《申请书》?
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个人购汇业务需要填写《申请书》?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可以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购汇业务以及个人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无须填写《申请书》。
其余办理占用便利化额度和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境内个人购汇业务均须填写《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