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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0-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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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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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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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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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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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一)
问:境外某航空公司驻我国办事处定期将收取的空运费汇回境外母公司,该空运费应如何申报?
答:该航空公司办事处收取的空运费属于代收款的性质。应当根据其空运费的具体交易性质进行申报。
①如果该空运费与客运有关,应申报在“222024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空运客运”项下。
②如果该空运费与货运有关,应申报在“22202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涉及我国出口的空中货运服务”、“22202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涉及我国进口的空中货运服务”、“22202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空中货运服务”相应项下。
③如果空运费与客运和货运有关,应按最大金额和次大金额交易性质选择相应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