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238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12-18
  • 名       称:
    中国(天津)自由贸试验区部分外债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天津市全辖
  • 文       号:
中国(天津)自由贸试验区部分外债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天津市全辖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天津)自有贸易试验区部分外债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天津市全辖:一是辖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以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二是辖内企业借用外债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天津辖内企业可享受自贸区企业同等便利化政策。

具体政策要求可详询当地外汇管理局,联系电话:

022-23209129(天津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022-66239191(滨海中心支局)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