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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92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10-09
  • 名       称:
    2020年货物贸易管理问题解答(四)
  • 文       号:
2020年货物贸易管理问题解答(四)

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二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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