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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0-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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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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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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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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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0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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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0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三)
“关注名单”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外汇局对以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