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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58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8-18
  • 名       称: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三)
  • 文       号: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三)

问:什么是义务性报告?

答:义务性报告是指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贸易外汇收支及进出口情况进行的报告,未按规定进行义务性报告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常见的义务性报告有:

1)预收货款报告。企业预收一笔货款后,预计30天(含)内不能报关出口的,应在预收货款后的30天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

2)预付货款报告。企业预付一笔货款后,预计30天(含)内不能报关进口的,应在预收货款后的30天内完成预付货款报告。

3)延期收款报告。货物报关出口后,预计90天(含)内不能收回货款的,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30天内完成延期收款报告。

4)延期付款报告。货物报关进口后,预计90天(含)内不能支付货款的,应在货物报关进口后的30天内完成延期付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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