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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53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8-11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二)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二)

问:境内公司从事代理进出口业务,向海外保险公司投保进出口货运险,因交易频繁,故一次性支付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付保险费和多退少补款项应如何申报?

答:(1)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为进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2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进口提供的保险”项下。

2)期末多付保险费退回,属退款性质,应当申报在与原涉外支出相对应的交易编码项下;少补款项支出仍应按原则(1)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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