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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34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16
  • 名       称: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
  • 文       号: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十)

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是否可以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需要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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