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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00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5-27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问:代垫款相关涉外收付款如何申报?

答:代垫款应视不同情况进行间接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则应按照该基础交易性质进行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非居民)或者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居民)交易,则代垫款为应收应付款,如代垫双方不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申报在“821990-其他债权”或“822990-借入/偿还其他债务”项下;如代垫双方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则应申报在 “62102-借贷及其他往来”、“62202-借贷及其他往来”或“62302-借贷及其他往来”相应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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