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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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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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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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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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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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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问:代垫款相关涉外收付款如何申报?
答:代垫款应视不同情况进行间接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则应按照该基础交易性质进行申报。若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非居民)或者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代垫方为居民)交易,则代垫款为应收应付款,如代垫双方不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申报在“821990-其他债权”或“822990-借入/偿还其他债务”项下;如代垫双方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则应申报在 “62102-借贷及其他往来”、“62202-借贷及其他往来”或“62302-借贷及其他往来”相应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