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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099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5-26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八)

问:非国际组织在华代表处或办事处母公司汇入款项如何申报?

答:非国际组织在华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为居民机构,对于母公司汇入的款项,除供在华办事处、代表处购买房地产的资金应由在华办事处、代表处申报在“622030-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项下外,其他款项应申报在“228060-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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