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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050
  • 分       类: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9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9

境内信息技术公司收到国外某公司汇入的服务器空间租用费,应如何申报?

与计算机有关的硬件和软件相关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应统计在“计算机服务”项下,因此服务器空间租用费应申报在“22702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服务器空间租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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