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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9-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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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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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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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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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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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6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管理中心为境外某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提供了传真、电话等服务,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一笔沟通联络费6000美元,该管理中心将此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外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接受的物品或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该笔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管理中心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境内某会议中心举办APEC会议,收到参会人员和组织缴纳的会议费,该会议中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会议费用是用于支付非居民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期间各种活动的费用,因此该会议中心收到的会议费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该会议中心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