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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190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27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5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5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公司收到非居民汇入的该公司管理的商品住宅会所会员费,该会所为会员提供健身、娱乐等设施,该公司将该笔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商品住宅会所提供的是健身、娱乐设施,其收取的会员费与体育俱乐部的会员费相同,非居民需要跨境接受服务,在旅游地消费的货物和接受的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境内公司收取会员费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学术交流、医疗团体等团体的会员费和年费应统计在其他服务项下。


案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派员工高某出国洽谈商务,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5000美元用于高某的差旅费,同时,高某持身份证申请购汇2000美元。上述两种购汇情况,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因公出国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如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购汇,纵栏选择“04外资机构”;如高某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纵栏选择“05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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