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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186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23
  • 名       称: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四)
  • 文       号: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四)

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个人购汇业务是否需要填写《申请书》?

答:境内个人办理以下购汇业务时无须填写《申请书》: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纳入个人系统的购汇业务;个人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其余办理占用便利化额度和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境内个人购汇业务均须填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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