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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096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名       称: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四)
  • 文       号: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四)

问:境内公司向其境外母公司进行出口服装报价,境外母公司认可此价格后,由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某服装进口商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境内公司从其境外母公司进口面料、制作服装、整理装箱并直接发货给服装进口商,境内公司收到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服装货款(扣除了进料货值部分),该笔款项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服装进口商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实际上该批服装是由境内子公司进行来料加工,原料由境外母公司提供,境内公司收到其境外公司支付的款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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