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9-00061
-
-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 发布日期:
- 2019-03-28
-
- 名 称:
- 关于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
关于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内相关企业、个人、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详见附件1)。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联合年报系统接受全国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填报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类别和登陆方式详见附件2。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请尽快通过网上申报或委托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18年度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完成2018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三、报送时间
2019年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含)。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一经发现,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257、9094、9514、9129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720、9185 (注册地在开发区、中心生态城、临港工业区、塘沽、大港、汉沽等区域),24895038、 3878 (注册地在东疆、中心商务区、海港、空港、滨海高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