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内某进口企业按销售需求对其进口的货物进行分拣,分拣费用按合同规定由境外出口商另行支付,则该笔分拣费收入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该笔货物分拣费,应申报在“22899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项下。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