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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8-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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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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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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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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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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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7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B公司委托境内A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加工,由B公司出口,其中,加工费由境外客户直接付给A公司,A公司收汇后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这部分加工费计入出口商品的货值,因此该笔加工费性质上属于货款的一部分,该笔业务应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A公司的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境内某居民张某,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其他执业、备案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张某在海关和外汇局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境内银行开立了个人贸易结算账户,张某从事小额对外货物贸易业务,通过个人贸易结算账户结算进出口货款,则这些款项的结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类收入和支出属于张某个人贸易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