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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8-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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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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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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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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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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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5.《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10.《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外汇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895号)。
1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
13.《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
14.其他相关法规。
审核材料
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商务部门审批或备案文件:备案类企业应提交加盖商务部门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企业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信息公示》,以及企业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审批类企业应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无需商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在2016年10月8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和批准证书。
4.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投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办理地点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