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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050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

 

1.台胞徐某春节期间回家探亲,在走亲访友期间结识了境内某市书法家谢某,谢某写了数幅书法作品给徐某收藏,徐某携带出境(不报关)回台后,汇给谢某1万美元。该笔汇款应如何申报?

书画作品是一种包含著作权的特殊物品,在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转让时,书画作品本身的买卖仅限于物品的买卖,不涉及其包含的著作权。同时,书法作品徐某携带出境仅用于个人收藏,因此,本实例中的汇款应当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报关私人来华旅游购物书法收藏作品款。

2.我国远洋渔业捕捞船只进入他国经济海域作业,除交纳入渔费外,该国渔业管理部门还向作业渔船派驻渔业观察员,监督作业,防止渔船越境捕捞、违规作业等,渔业观察员费用由远洋渔业企业承担。则远洋渔业企业在支付观察员费用时该如何申报?

外籍观察员在捕捞船上所起的作用是监督渔船作业,其性质为政府提供的一种服务,渔业企业支付的观察员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业外国政府观察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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