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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040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2-26
  • 名       称:
    2018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六)
  • 文       号:
2018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六)

 

问:一境外非居民个人在境内购置房产用于出租,并委托境内某中介公司定期将租金汇出,则该部分的租金应如何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购买房屋为直接投资行为,境内某中介公司将其房屋出租的租金汇出,应申报在“322014 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股息、红利—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的租金”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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