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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010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12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3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3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外资企业进口一批设备,协议要求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对外付款,设备原值1200万美元,按月付汇100万美元,目前企业需购汇支付第一笔款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业务属于融资租入货物后的付款,相当于跨境贷款。因此应统计在横栏“441跨境贷款”,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某企业借入国际商业贷款200万美元,20081月归还本金200万美元,利息8万美元,均为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对于企业而言,其中200万美元是归还的跨境贷款本金,应统计在横栏“441跨境贷款”,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而另一部分8万美元是用于支付利息,应统计在横栏“332投资收益”, 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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