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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8-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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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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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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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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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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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3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外资企业进口一批设备,协议要求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对外付款,设备原值1200万美元,按月付汇100万美元,目前企业需购汇支付第一笔款项,银行应如何统计?
该笔业务属于融资租入货物后的付款,相当于跨境贷款。因此应统计在横栏“441跨境贷款”,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某企业借入国际商业贷款200万美元,2008年1月归还本金200万美元,利息8万美元,均为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对于企业而言,其中200万美元是归还的跨境贷款本金,应统计在横栏“441跨境贷款”,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而另一部分8万美元是用于支付利息,应统计在横栏“332投资收益”, 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