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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7-00246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12-22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0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0

1.境内A公司是境外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其员工享有参与境外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权利,涉外收支该如何申报?

①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从境内汇出资金用于购买境外上市的母公司股票时,应申报在“721010 -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居民雇员执行雇员期权买入境外股票。

②居民雇员持有境外母公司股票期间所获分红汇回境内公司专用账户时,应申报在“32203股票投资的股息、红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代收居民雇员股票红利。

③居民雇员将所持境外母公司股票卖出所获本金汇回境内公司专用账户时,因款项性质属于卖出股票的本金收入,故应申报在“721010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股权激励项下居民雇员卖出其持有的境外股票或其他形式的股权。

2.境内A公司从香港B公司进口货物,B公司在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开有NRA账户,境内A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开出受益人为B公司的远期信用证。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对该笔交易做福费廷转卖,再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

款项支付流程为:东亚银行沈阳分行福费廷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收到福费廷款项,解付到香港B公司NRA账户;信用证到期,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将款项划给香港B公司NRA账户的开户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再付款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请问上述款项该如何申报?

①东亚银行沈阳分行福费廷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收到福费廷款项,解付到香港B公司NRA账户时,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申报主体为香港B公司,交易对方为:东亚银行香港分行,申报在“822030 -境外存入款项”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

②信用证到期,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将款项划给香港B公司NRA账户的开户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时,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应通知境内A公司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对方为:香港B公司,交易编码根据基础交易性质申报。

③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收到信用证款项,直接划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则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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