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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7-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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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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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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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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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7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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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7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外汇管理对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从事服务贸易有何具体要求?
    
    
    我国对服务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按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外汇调回境内的可以自行保留或办理结汇;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以使用自有外汇支付或者以人民币购汇支付。
   
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从事服务贸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需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的,在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前,应先办妥有关手续,凭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至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