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7-00201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10-17
  • 名       称:
    2017年结售汇数据统计问答(九)
  • 文       号:
2017年结售汇数据统计问答(九)

1.问:境内某企业邮寄了一批产品样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将样品款汇给该企业,则该笔样品款的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于邮寄样品的收入,无论邮寄样品之前是否向海关领取了报关单,交易性质均视为贸易,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问:境内某企业收到境外进口商支付的货物贸易款项并办理结汇,后来发现货款汇错,需要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发生错汇后需购汇汇出的,银行可在结售汇统计时以负值冲减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