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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7-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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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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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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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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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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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7)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存续期结束,机构将所持有证券出售,获得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该QFII的购汇分为两部分:其投资本金应统计在横栏“432证券投资撤出”,纵栏“04外资机构”;其收益(或亏损)应统计在横栏“132,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某境内公司拟通过境外证券市场回购其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份,现已符合各种审核条件,特申请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购汇的实质是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回已流通在外的上市公司股份,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则根据交易主体性质确定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