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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7-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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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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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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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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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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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6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国内某大型国有航空公司为规避油价波动风险,购买了挂钩国际油价套期保值产品,产品到期后发生亏损,需要将亏损部分购汇支付境外对手方,银行应如何统计?
该航空公司购买的航油套期保值产品属于期货产品,属于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其本金和收益不再区分,统一计入横栏“432证券投资”,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2:某企业通过购买期权的方式来规避汇率风险,其需要在交易发生时支付期权费用,该企业在对期权费进行购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企业支付的期权费用其实质是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因此其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性质确定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