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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7-00172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8-31
  • 名       称:
    结售汇统计提示5
  • 文       号:
结售汇统计提示5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境内居民个人持有境外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办理相关审核程序后,现提出行权购汇申请,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购汇,其实质是对境外证券投资,因此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05居民个人”

类似地,境内个人对认股期权计划的行权也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某国内信托投资公司经核准取得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将受托款在符合投资付汇额度内申请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其实质是信托公司受理委托人资产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和资产管理。其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则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性质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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